【845.net.cn资讯】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和《杭州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
柴油车(图文无关)
其中规定,车龄小于8年的大型载客柴油汽车最高补助48000元,载货柴油汽车最高补助43500元;淘汰并更新的起重量高于5吨的新能源叉车,最高补助40000元。
据了解,补助对象为2023年2月1日(不含)前登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且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淘汰注销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单位的国四柴油汽车。申领人可通过“亲清在线”“浙里办”平台或线下服务窗口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补助资金将拨付至以车主(单位)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此次补助资金与车辆淘汰时间挂钩。针对国四柴油车辆淘汰的情形,如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注销的,按相应单车补助标准的100%给予补助;如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注销的,按相应单车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如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注销的,按相应单车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2024年7月1日(含)后注销的,不予补助。其中,车龄≥10年的国四柴油汽车,在2023年8月1日(含)之后注销的将不予补助。
而针对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并更新为新能源叉车的情形,如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淘汰的,按相应补助标准的100%补助;2023年12月31日(含)前淘汰的,按相应补助标准的70%补助;2024年6月30日(含)前淘汰的,按相应补助标准的50%补助;2024年7月1日(含)后注销的,不予补助。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